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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資源
【社福資源】新北市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服務說明:協助本市身心障礙者未有能力獨立購屋而需在外租賃者提供租金部分協助。
1.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北市,租屋房屋座落本市行政區域內。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三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 3.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 4.現未獲政府補貼住宿式照顧費用者或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 5.租賃房屋座落於新北市且應具有合法房屋證明。 6.租賃房屋非屬社會住宅。 7實際居住於租賃房屋處所。 8.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 補助標準如下,並以補助房屋租金總額50%為上限: 1.單身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2,400元。 2.2人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3,200元。 3.3人以上家庭,按月最高補助新台幣4,400元。 租金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承辦單位
申請方式
交付方式
處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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